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导航菜单
 
 
新闻动态
文章正文
去年全国企业负担情况如何?这个报告说明白了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7-11-06 13:02:25    文字:【】【】【

2017年全国企业负担调查评价报告

中国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2017年10月31日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部署,受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委托,中国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开展了2017年全国企业负担调查的评价工作。有关情况如下:


一、全国企业负担调查情况

  (一)调查内容

  企业负担调查内容主要包括:一是企业2016年度主要经济指标,二是企业当前成本负担问题情况,三是国家惠企减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四是企业对各级政府做好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调查对象

  在全国31个省(区、市)选取了6000家企业进行网上问卷调查,截至2017年8月15日,共5714家企业完成有效问卷。从产业划分看,第一、二、三产业的企业分别占5.12%、82.67%、12.21%;参与调查企业来自54个行业,其中有4180家企业分布在制造业31个行业,占73.15%。从企业规模看,中、小、微型企业占89.28%。从所有制性质看,私营企业比重最大,占70.44%,国有企业占比15.08%,外资企业占比5.22%。


  (三)调查结果分析

  调查显示,在中央稳定经济增长、降低企业成本政策措施推动下,企业经济效益有所回升,政策获得感逐步增强,但由于经济仍存在下行压力,企业对成本负担主观感受依然较强,特别对人工成本、要素成本、物流成本、融资成本高及税费负担重问题的反映仍较为强烈。


1

1.企业对负担的主观感受


一方面,52%的企业认为当前总体负担较重;认为总体负担比上年加重的企业比例为27%。另一方面,随着中央及各地降成本、减负担工作的不断推进,企业对政策的获得感有所增强,反映总体负担较重的企业比例相比2016年调查(56%)下降了4个百分点,认为总体负担比上年加重的企业比例也下降了3个百分点(2016年调查为30%)。


从7项具体成本负担看,反映当前成本负担重的几个领域依次为人工成本(61%)、融资成本(50%)、物流成本(49%)和水电气土地等资源要素成本(48%)。相比2016年认为成本负担进一步加重的领域最高为人工成本(45%),其次为物流成本(34%)、融资成本(26%)和水电气土地等资源要素成本(26%)。另一方面,认为当前成本负担轻和适度的领域依次为行政审批及监督检查等负担(79%)、缴费负担(61%)、税收负担(54%),同时分别有18%、13%和12%的企业认为行政审批及监督检查等负担、缴费负担和税收负担较上年有所减轻,这也说明中央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清理涉企收费、实施结构性减税等政策措施正在取得积极成效。

2

2.涉企收费清单公布情况


调查显示,超过九成的企业对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建立情况表示认可。但仍有一成的企业表示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及其收费清单尚未公布,一方面说明个别地区尚未建立此项涉企事项清单制度,另一方面也预示宣传解读工作仍有待进一步加强,需要尽快让企业和社会知晓和熟悉涉企收费清单,真正实现企业明明白白缴费。 

3

3.企业缴费负担情况


从涉企收费分类看,42%的企业认为涉及资源要素的垄断机构收费给企业造成的负担较重。认为轻和适度的主要体现在政府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89%)以及行业协会收费(86%)。从行政类收费的主要领域看,43%的企业认为检验、检测、鉴定等收费加重了企业负担。针对融资成本偏高的情况,23%的企业反映存在“以贷转存、存贷挂钩等变相提高利率”的行为。

4

4.乱收费、乱摊派情况


调查显示,经过多年整治,涉企乱收费、乱摊派等违规行为已大幅减少,九成以上的企业表示不存在此类问题,该比例较2016年调查提高了1-5个百分点。但仍有个别地区和领域存在一些违规问题,需要引起关注。6%的企业反映存在“将应由企业自愿接受的咨询、评估、检测等服务变为强制性服务并收取费用”的现象。 

5

5.惠企减负政策落实情况


调查显示,国家惠企减负政策落实情况总体较好,除降低要素价格政策(32%的企业认为未落实和部分落实)和融资担保支持(20%的企业认为未落实和部分落实)外,认为其它政策未落实的企业比例多数在5%以下。但是企业反映各项政策部分落实和完全落实后仍不够“解渴”,还期盼国家释放更多政策红利,增加企业的获得感。还需特别关注的是,对政策“不清楚”的企业依然较多,对企业的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6

6.企业的政策诉求和意见建议情况


在最希望国家出台的政策中,呼声最高的是继续出台减税政策,反映此诉求的企业比例高达79%;69%的企业希望“降低融资成本,拓展融资渠道”;62%的企业希望“降低企业用能、用地成本”。另有33%的企业呼吁“清理规范各类涉企保证金,对保留的项目实行目录清单管理”。


  调查显示,86%的企业认为“加强法制建设、将保护企业权益纳入法制轨道”是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最核心的举措,目前已有23个省(区、市)出台了保护企业权益、监督企业负担方面的各种条例、规定、办法等,各类加重企业负担的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但国家层面尚未出台此类法律、行政法规等,企业呼吁尽快在国家层面加强保护企业权益法制建设。72%的企业希望各级政府“建立权力、责任清单制度,明确政府的职权边界”。


二、各地区企业成本负担评价情况

  2017年评价工作是对2016年度全国各地区企业成本负担情况进行评价。以企业反映与成本负担有关的突出问题为评价内容,以可获得的权威数据为基础,根据企业纳税、缴费、制度性交易、融资、人工、用电以及企业对负担的主观感受等7个方面19项具体指标,并结合政务环境对全国各地区企业成本负担情况进行综合评价,通过企业成本负担指数模型和评价指标体系计算得出企业成本负担总指数。


(一)评价总体情况

  计算结果显示,2016年全国各地区总指数分布在0.923-1.289(数值越小表示成本负担相对越轻)之间,平均值为1.088。主要特点如下:


  一是西部地区整体负担仍然相对较重。西部12个省(区、市)成本负担总指数平均值为1.138,8个省(区、市)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与上年持平;在总指数最高的10个省份中,西部占7个,较上年增加一个。中部地区整体负担较轻,8个省份总指数平均为1.041,其中6个省份低于全国平均水平,4个排全国前5位。东部地区负担情况处于中间水平,11个省(市)指数平均为1.068,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上海、北京等4个省市高于全国平均。


  二是不同领域成本负担情况的区域间差别较大。从成本负担的具体领域看,西部地区用电成本较低的优势明显,但企业融资成本长期居高不下,缴费等非税负担相比东部、中部企业也较重,人工成本也比中部略高,企业对自身负担的主观感受也最强;虽然因市场因素东部地区企业负担主观感受较弱,但从客观数据上看,融资、缴费成本负担低的优势相较中部已不再明显,并且纳税、用电、人工等成本负担明显高于其它地区;中部地区税收、人工成本负担较低,其他指标多数处于中间水平,较为均衡,无明显突出的负担领域,导致总体水平较东部略低。


(二)减轻企业负担相关政务环境情况


1

1.“降本减负”工作成效明显

  国务院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印发后,各省均出台了多批次全方位降成本政策措施,包括企业税费、制度性交易、用能用地等政府性成本,和融资、人工、物流等市场性成本,以及企业内部挖潜等多个领域,综合施策帮助企业在各方面有针对性降低成本,其中江苏、浙江、湖南等多个省份不断深挖潜力,已出台三批降成本措施。中央及各地政府上下联动,2016年全年减轻企业负担1万亿元左右。


2

2.涉企收费清单制度日益健全

  2016年各省市涉企收费清单制度逐步完善。部分地区还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公布了涉企收费政策目录,如福建公布了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清单,重庆公布了减轻企业负担政策措施目录清单,帮助企业应享尽享惠企减负政策;安徽、河南率先公布了涉企保证金清单等,接受社会监督。这些创新性的做法,为其它地区提供了有益的经验。但部分地区政府部门网站尚未完全实现涉企收费清单常态化公示和动态化管理;清单存在标准、格式不尽一致的现象,需要从全国层面予以统一规范。


3

3.企业负担调查评估和举报查处反馈机制逐步完善

  目前,各省市均建立了企业负担常态化调查机制,江苏、四川等地还结合调查工作建立健全了企业负担监测点和监督员制度,湖北、福建等地对“降本减负”政策落实成效开展了第三方评估,倾听企业意见建议,为政府和企业建立了有效的沟通桥梁。同时,按照联席会议要求,各地区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机构均公布了企业负担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问题处理、反馈过程较为规范,得到了企业的好评。但也有个别地区投诉举报渠道未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与之相关的各种程序及机制建设仍待完善。


4

4.事中事后监管制度逐步完善

  各地积极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和处罚行为。一是推动实现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推进多部门综合行政执法检查,避免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过多打扰。二是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明确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制定主体、制定程序和适用要求等,河南等地要求各级执法部门将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此外,交通运输部在清理规范的基础上编制并公布了本部门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为其它领域和各级地方政府建立规范涉企执法长效机制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5

5.政策宣传解读深入开展

  2016年,各省市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惠企减负政策宣传活动。北京、湖南等地组织开展了政策宣传周,江苏、新疆等地通过发放政策汇编手册、组织开展政策培训、现场咨询巡讲等活动对减轻企业负担政策进行广泛宣传解读。但仍有部分地区的企业反映获取惠企减负政策渠道不够畅通,对一些政策仍不尽了解,知晓政策后不知具体操作流程,需要有关部门和地区进一步加大宣传解读的力度。


6

6.“依法减负”长效机制作用有效发挥

  2017年修订出台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将中小企业税费优惠政策上升为法律规定,并增设了“权益保护”的章节,为保护企业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近年来,各省市纷纷加强企业减负立法建设,“依法减负”长效机制作用充分发挥,企业负担得到依法监督,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得到法律保护。据统计,已有浙江、江西等23个省市出台了企业负担监督、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等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湖北省还依托省人大就各地市落实相关条例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这些为其它地区乃至全国完善减负立法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7

7.地区间减负工作组织保障差距较大

  近年来各省市充分发挥减轻企业负担协调机制作用,不断强化减负工作机构监督检查职能,湖南对全省各市州、各有关省直部门减负工作开展第三方评估考核,将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总的来看,各省市工作机构和组织保障存在较大差异,江苏、湖北不仅设立了专门的减负工作机构,还有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保障工作常态化进行;山东、广东、重庆、甘肃4个省市减负协调机制被撤销,对有效开展减负工作带来了一定影响。


三、有关建议

1
一是建立统一规范的涉企事项清单制度。

建立全面的涉企事项清单制度,是从源头上构建规范各类涉企行政行为的长效机制。建议对各地区、各部门的全部涉企行政事项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的事项,在实施权责清单和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包括涉企行政审批及其前置中介服务、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监督)、行政处罚、保证金等在内的全部涉企事项清单制度,并要求政府各类涉企行为必须在清单之内,清单之外的一律不得实施,明确政府和市场的边界,为继续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奠定基础。各级政府均要形成统一规范的清单公示标准,使各地各级涉企行政事项清单格式清晰可横向比较。参照全国收费清单“一张网”模式,建立全国涉企事项清单“一张网”,方便企业查询了解并接受社会监督。


2
二是要深入推进“降本减负”。

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要紧紧围绕中央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将降低企业成本和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紧密结合,深入推进企业“降本减负”。加快推进“清费立税”工作,明确改革政府性基金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大幅降低企业非税负担,继续取消具有普遍公共服务性质的全国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允许并鼓励地方政府结合本地实际适度减免具有自主权限的政府性基金,出台更大力度的普惠性降费措施。


3
三是要继续推动减轻企业负担制度建设。

通过法治建设维护企业权益,实现“依法减负”,是从根源上减轻企业负担的关键举措。建议从全国人大层面推动保护企业权益的立法建设,将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加强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机制建设和组织保障,推动山东等4个省市尽快恢复建立减负工作协调机制,强化减负工作机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研究制定企业负担问题受理解决的管理办法,并建立全国企业举报投诉中心,统一受理侵害企业权益、加重企业负担等违规行为的举报,形成分级督办、反馈机制,并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和曝光力度。

来源:工信微报

脚注信息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16-2017 福建省中小企业信息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