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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转发关于做好2017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本站编辑    发布于:2017-05-02 23:33:56    文字:【】【】【

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关于做好2017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榕经信推进〔2017〕565 号

高新区经发局、各县(市)区经信(商务)局:

现将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相关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1.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的企业将是国家和省级相关政策的重点支持对象,省级两化融合专项资金将对通过贯标评定的企业予以奖励,请各县(市)区经信(商务)局、高新区高度重视本项工作,积极动员和组织本区域的企业申报。

2.各企业申请材料(详见附件2)的纸质版(一式3份)应填写完整并加盖企业公章,由高新区经发局、各县(市)区经信(商务)局收集汇总,并于2017年5月10日前报送至我委信息化推进处,电子版(可无公章)统一发送到jxwxxh@126.com,超过规定时限不予受理。申请表格的电子模板可在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http://jw.fuzhou.gov.cn)下载。

联系人:市经信委信息化推进处,陈立丹;电话:83257662。

 

附件:

1.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17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报书

 

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4月26日

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关于做好2017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榕经信推进〔2017〕565 号

高新区经发局、各县(市)区经信(商务)局:

现将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相关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1.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的企业将是国家和省级相关政策的重点支持对象,省级两化融合专项资金将对通过贯标评定的企业予以奖励,请各县(市)区经信(商务)局、高新区高度重视本项工作,积极动员和组织本区域的企业申报。

2.各企业申请材料(详见附件2)的纸质版(一式3份)应填写完整并加盖企业公章,由高新区经发局、各县(市)区经信(商务)局收集汇总,并于2017年5月10日前报送至我委信息化推进处,电子版(可无公章)统一发送到jxwxxh@126.com,超过规定时限不予受理。申请表格的电子模板可在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http://jw.fuzhou.gov.cn)下载。

联系人:市经信委信息化推进处,陈立丹;电话:83257662。

 

附件:

1.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17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报书

 

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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