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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 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作者:    发布于:2019-12-20 16:06:26    文字:【】【】【

让人民满意,是服务型政府的本质,也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目标。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就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出指导意见、作出部署,明确2020年底前,全面建成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体系,推动各级政府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夯实服务责任,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全面规范、公开公平、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和获得感。


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体现着我们党和各级政府的根本宗旨,是推动政府治理创新、全面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重要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也是各级政府的根本宗旨,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人民立场,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和推动下,近年来各级政府部门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政务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建立政务服务绩效由企业和群众评判的“好差评”制度,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创新行政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对接群众需求实施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决策部署,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延伸。全省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这项改革任务抓实抓好。


围绕全面建成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体系,《意见》明确了路线图和时间表。推动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要明晰重点、抓住关键。开展“好差评”评价的主体是企业和群众,对象是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各类政务服务平台的政务服务项目;全面建成“好差评”制度体系的路径和目标,是通过线上线下评价的全面融合,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评价对象全覆盖、服务渠道全覆盖。要着眼于“确保每个政务服务事项均可评价,每个政务服务机构、政务服务平台和人员都接受评价,每个办事企业和群众都能自愿自主真实评价,每个差评都得到整改”,推动形成评价、反馈、整改、监督全流程衔接,企业和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各界广泛评价、政府部门及时改进的良性互动局面,促进政务服务质量持续提升。


推动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要在贯彻落实《意见》总体要求基础上,明确责任标准、畅通评价渠道、用好评价结果、完善保障措施,打造真实评价、有效督政的闭环。要进一步夯实各级政府、政务服务机构和平台以及相关部门责任,明确编制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统一工作要求、服务程序和标准规范;畅通以现场服务“一次一评”和网上服务“一事一评”为主,社会各界“综合点评”和政府部门“监督查评”为补充的评价渠道,方便办事企业和群众自主评价,引导社会组织、中介组织、研究机构等进行专业、科学、客观的评估评价;强化服务差评整改,加强评价数据的综合分析和应用,健全政务服务奖惩机制和信息公开制度,确保差评件件有整改、有反馈,推动形成愿评、敢评、评了管用的社会共识。


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是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必由之路。今年的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深化‘放管服’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下硬功夫打造好发展软环境”,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被列为“简审批优服务便利投资兴业”的一项重要内容。在这方面广东已率先一步,省政府早在今年8月便出台了《广东省政务服务“好差评”管理办法(试行)》。接下来可结合我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部署,遵循自愿真实、公开透明、统一标准的原则,推动制定全省统一的“好差评”指标体系,建设全省统一的“好差评”系统。站在优化营商环境的高度,有针对性地改进政务服务,提升政府工作效能,以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的新成效,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打造政务服务高地,塑造政务服务改革新品牌。


政府部门做好服务是本分,服务不好是失职。全省各地各部门要坚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政务服务的标尺,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通过不懈改革,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更好服务人民。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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