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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补助200万!@南平企业 2019年省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设备投资补助专项资金启动申报
作者:    发布于:2019-09-03 10:21:09    文字:【】【】【

南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南平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南平市2019年省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设备投资补助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为鼓励扶持工业企业加快实施技术改造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南平市工信局、财政局联合印发2019年省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设备投资补助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具体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企业应为我市辖区内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项目应在我市辖区内实施,原则上应列入2019年省、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按现行投资管理规定完成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审批或核准)且已开工建设。

2.项目建设期内2018年1月1日起购置的设备金额500万元以上。所购置设备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完成现场构建或组装。

3.项目承担企业2018年税收(含政策性税收优惠及退税部分)应在50万元以上,或2019年至申报截止日税收(含政策性税收优惠及退税部分)达到50万元以上。

4.获得省技改基金贴息贷款的企业,在享受省财政贴息期间不再享受省级技改设备投资补助专项资金。

二、补助标准

按项目设备(含技术、软件)投资额的5%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优先安排补助。

三、申报材料

南平市企业技术改造设备投资补助专项资金申请表;项目备案(审批或核准)文件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机关出具的企业2018年度或2019年1-9月已缴税收证明材料;企业技术改造设备投资清单及发票复印件,现场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台(套)数量、生产厂家应与发票内容一致;承诺书。

四、申报程序和材料要求

(一)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单位自行登录南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http://gxj.np.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申报所需表格电子版。市本级产业组团和县级工信、财政部门应对企业提交的资金申请报告和相关附件进行认真审查,提出明确审核意见,于9月15日前正式行文上报市工信局、财政局。   

市工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会同市财政局依据专家组的评审意见,结合当年专项资金总额、专项类别、项目申报总体情况、企业发展总体情况等,提出项目和资金支持计划,拟补助的项目按程序报批后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将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和资金支持计划,行文通知申报单位,并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将资金拨付至申报单位。

(二)材料要求

纸质申报材料应有材料目录,并装订成册,在封面注明所申报专项名称、申报单位、项目名称、公司地址、联系人、联系手机、传真、申报时间等。申报材料应加盖骑缝章,所附资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印章,确保与原件一致。纸质材料一式四份(市工信局三份、市财政局一份)。

 

来源:南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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