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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来,第二十七批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开始申报,截止9月30日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十七批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闽工信科技〔2019〕131号
省住建厅,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为加快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进一步推动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工作,根据《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闽经信技术〔2017〕164号文,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和考核评价指南(试行)》(闽经信技术〔2017〕165号文,以下简称《评价指南》)和《福建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与评价标准》(DBJ/T13-193-2014)的要求,现就组织申报第二十七批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根据《管理办法》和《评价指南》的要求,会同同级财政等部门做好遴选和推荐工作。
二、申请认定省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具备《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要求,按照《评价指南》的要求填写《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和《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考核)评价材料》,提供相关附件及证明材料,并按属地原则向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提交相关纸质和电子申请材料。
三、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要根据《管理办法》和《评价指南》的要求,对企业上报材料进行初审,会同财政局确定推荐企业名单,并将企业申报材料和推荐意见(一式二份)上报省工信厅,推荐文件同时抄报省财政厅。
四、建筑施工企业申报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由省住建厅负责初审推荐。
五、第二十七批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集中受理时间截至9月30日,请各推荐单位根据时间要求组织好申报工作。
联系人:陈 恒,联系电话:0591-87553258。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8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