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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工业互联网APP典型应用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19-08-14 11:15:09    文字:【】【】【

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工业互联网APP培育工程实施方案(2018-2020年)》(工信部信软〔2018〕79号),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加快工业软件产业发展七条措施的通知》(闽工信政法〔2019〕39号)要求,我厅将征集工业互联网APP(以下简称,工业APP)典型应用案例,加强典型经验总结和优秀案例推广,推动工业APP生态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基本条件

1. 在福建省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工业企业。企业在质量、安全、信用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2. 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呈健康发展趋势。

3. 企业在推进工业技术软件化方面有良好基础。

4. 在不涉及商业机密的情况下,自愿与其他企业分享经验。

二、征集重点方向

福建省工业APP典型应用案例征集内容主要面向四个重点方向:一是面向省内制造业重点项目推进、重大工程实施和重要装备研制需求,征集具有高支撑价值的安全可靠工业APP;二是面向“工业四基”领域(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征集普适性强、复用率高的基础共性工业APP;三是面向电子信息、石油化工、机械制造、汽车、轻工家电及其他行业需求,征集推广价值高、带动作用强的行业通用工业APP;四是面向制造企业的个性化需求,征集高应用价值的企业专用工业APP

三、工业APP典型应用案例基本要求

   典型应用案例包括面向重点行业或企业工业技术软件化的应用案例,要充分突出行业特点,在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营维护和经营管理等方面取得创新性经验,对行业和企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发挥明显支撑引领作用,对其他企业或行业具有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四、征集工作程序

(一)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含省属企业)企业申报工作,各地推荐工业APP典型应用案例数量原则不超过10个。

(二)申报企业按要求填写2019年福建省工业互联网APP典型应用案例申报书(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后报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信部门。企业申报材料须如实、准确填报申报材料,真实反映企业实际情况,重点突出、具有较强可读性,包括实践内容,涵盖理论剖析。字数请控制在3000字以内。如存在弄虚作假、虚报伪造申报材料行为,取消其申报资格。

  (三)请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信部门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控制选送成果的数量和质量,并于2019年8月31日前将2019年福建省工业互联网APP典型应用案例推荐汇总表(附件2)、申报书等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省工信厅软件服务业处,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至指定邮箱rjfwy@gxt.fujian.gov.cn。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四)我厅将组织评审,按照程序遴选不超过10个福建省工业APP典型应用案例。

五、其它事项

(一)经遴选列入福建省工业APP典型应用案例的, 从省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中给予每个典型应用15万元奖励。

(二)厦门市的奖励标准参照省级(或市级)软件产业相关政策执行,资金由厦门市负责安排

六、联系方式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软件服务业处

  联 系 人:姚欣 联系电话:0591-87430169

  电子邮箱:rjfwy@gxt.fujian.gov.cn

  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76号省政府大院8号楼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软件服务业处

  附件:1.2019年福建省工业互联网APP典型应用案例申报书

           2.2019年福建省工业互联网APP典型应用案例推荐汇总表


来源:福建省工信厅

 

 

 

1. 在福建省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工业企业。企业在质量、安全、信用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2. 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呈健康发展趋势。

3. 企业在推进工业技术软件化方面有良好基础。

4. 在不涉及商业机密的情况下,自愿与其他企业分享经验。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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