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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出台财税政策支持文旅康养产业发展
作者:    发布于:2019-07-15 17:36:08    文字:【】【】【

一、财政奖补方面

对新纳入规模服务业统计的文旅康养企业给予一次性3万元奖励;对新评定世界级品牌的奖励200万元;对新评定国家5A级、4A级的旅游景区分别奖励100万元、30万元;对新评定五星级、四星级旅游饭店的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对非三明辖区户籍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入住三明养老且达到规定条件要求的给予康养企业奖补。

二、税费优惠方面

对引进固定资产投资额1亿元以上的文旅康养项目,前两年上缴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给予全额奖励,后三年奖励50%。

星级旅游饭店及森林康养基地的用水、用电、用气实行与一般工业企业同等价格;有线电视收视费按实际安装终端数的50%收取。

对经认定新成立的旅游客运公司,自开始营业起三年内,其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给予全额奖励;旅行社按营业收入缴纳的各种收费,计征基数应扣除各类代收服务费。

 

     来源:三明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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