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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工业和信息化高成长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9-02-27 10:34:50    文字:【】【】【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做好2019年工业和信息化高成长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

 闽工信运行〔2019〕32号 

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根据省委省政府“双高企业”培育工作有关精神和省工信厅高成长企业滚动培育计划部署安排,现就做好2019年工业和信息化高成长企业培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目标 

      2019年,在全省范围内继续遴选发布一批高成长培育企业,滚动实施高成长企业培育计划,推动一批高成长企业发展壮大,成为产业龙头企业的有效接续。

  二、申报条件 

列入培育对象的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企业在福建省内注册、纳税,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未来能立足于福建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省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科技创新、产品开发能力较强,效益质量突出、发展预期良好,不含成长性差或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企业。

(二)企业具备一定规模和持续较快发展能力。企业2018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比上年增长10%以上。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税收能保持持续较快增长,其中申报当年主营业务收入预期增长20%以上。企业有一定的创新投入。

(三)企业具备支撑未来成长和扩张的核心要素,包括:主要产品市场前景较好,产品市场占有率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具有研发机构或研发队伍,拥有产品专利、关键核心技术,已实施或拟实施项目投资、技术创新、兼并重组、开拓市场等扩张措施,具有“互联网+制造”,“服务+制造”等特征。

(四)企业已纳入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联网直报系统,并入驻福建省工业企业服务云平台,每月按时报送生产经营情况。

三、申报程序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含省属企业)企业申报工作。

(一)新增高成长培育企业申报程序。企业自愿申报,填写《福建省高成长培育企业申报表》(附件1),报送所在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信部门,由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信部门根据申报条件进行初审、汇总筛选,正式行文报送省工信厅。成长前景较好的龙头企业、设有研发机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单项冠军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工信部门重点推荐,优先列入高成长培育企业。

(二)已列入2018年培育名单的存量企业。企业填报《福建省高成长培育企业发展情况表》(附件2),报送所在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信部门,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信部门收集后转报省工信厅。2018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速超10%以上的企业,滚动进入2019年度培育企业名单,剔除成长性下降以及停产、注销企业。

  四、其它事项 

(一)鼓励高成长培育企业增产增效,省市各级工业稳增长政策措施向高成长培育企业倾斜,企业建设投资项目参照省重点工业项目管理。强化运行监测协调,在融资服务、煤炭供应、电力调度、油品调用、运输计划等方面给予优先保障。发挥“政企直通车”平台和“百千万”挂钩帮扶企业机制作用,建立健全省、市、县问题会办、分级协调、跟踪服务机制,保障企业高速发展。

(二)请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信部门指导企业认真如实填报《福建省高成长培育企业申报表》《福建省高成长培育企业发展情况表》,并汇总填报《福建省高成长培育企业申报汇总表》(附件3),相关指标按报送统计部门的数据填写。

(三)企业须如实、准确填报申报材料,真实反映企业实际情况;如存在弄虚作假、虚报伪造申报材料行为,取消其申报资格。

2019年度申报工作于3月31日前完成。请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信部门将申报材料(含正式文件、申报汇总表、企业申报表)等报送我厅,材料电子版一并发至省工信厅运行局邮箱:sjxwjjyxj@fjetc.gov.cn。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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