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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2017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初步审核(补充)情况
关于2017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初步审核(补充)情况的公示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关于开展2017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委托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清算中心,开展2016年及2017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补充清算审核工作。9月2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清算中心组织专家对上次未审核的浙江省、陕西省、深圳市上报的新能源汽车补助资金申请材料进行了技术审查,形成了《关于2017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补充)清算审核初审的报告》。
现将初审报告中的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
公示时间:2018年9月26日至2018年10月9日
传 真:010-66013708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邮编:100804)
电子邮件:qiche@miit.gov.cn
附件1: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补充)清算审核核车辆信息表
附件2:2017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补充)清算审核核车辆信息表
查阅附件1和附件2,请访问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www.miit.gov.cn)“信息公开—文件公示”栏目。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