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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发布养老产业投资基金投资指引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8-09-14 13:03:08    文字:【】【】【
福建省养老产业投资基金投资指引

一、基金简介

为推动我省养老产业健康发展,拓宽多元化投融资渠道,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养老产业,破解养老项目融资难题,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由福建省民政厅、财政厅与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省能源集团)发起设立的福建省养老产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省能源集团权属公司“福建省福能兴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能兴业)担任基金管理机构。基金采用股权、债权、股债结合等方式为福建省内养老产业项目提供投融资服务。基金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进行运作,存续期为10年,总规模60亿元,首期30亿元。


二、基金投资要素

(一)投资对象

投资仅限于福建省内养老产业,主要包括: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养老综合体建设、养老产品开发、养老服务以及与养老产业相关的其他具有一定成长性的项目。


(二)投资模式

根据投资对象不同设计差异化的业务参与模式,包括债权、股权、股债结合等法律法规允许的形式,发挥政府产业基金的“放大”与“引导”作用。


(三)投资规模

基金总规模的70%左右投资于3年以上的中长期养老产业项目;

基金总规模的30%左右用于3年以下的中短期投资;

基金投资养老产品开发的资金比例不超过总规模的30%;

基金在项目基金中原则上参股不控股。


(四)投资期限

项目期限最多不超过引导基金的存续期限,并结合项目融资需求和资金投入方式灵活设定。


(五)投资利率

为发挥基金引导作用,投资利率原则上不高于市场同期同类资金平均水平。


三、基金申请手续

(一)项目申请条件

注册在福建省内的经营范围有养老、医疗、健康等经营范围的公司企业;或有养老项目落地在福建省的企业。


(二)项目申请流程

1、由申请人向福能兴业提出融资申请并提交相关项目材料;

2、投资项目由养老基金立项委立项审查;

3、福能兴业开展项目尽职调查,而后由项目评审小组评审通过后,上报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 

4、项目经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合同文本经福能兴业内部及律师(如有)审核通过后,正式用印;

5、合同文本用印完成后,由福能兴业落实项目放款前提条件,条件满足后启动资金划拨手续。


(三)项目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

融资人(项目公司)的基本资料:

1、公司简介、经营情况及历史、发展前景等;

2、最新的内资企业登记表;

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机构信用代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的有效复印件;

4、公司章程、验资报告、金融评信资信等级证书、贷款卡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个人履历;

6、近三年的年度审计报告;

7、今年最新一期及上年同期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8、董事会成员和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名单;

9、融资用途及需求材料、有关融资项目介绍(重要);

10、还款来源的说明;

11、同意融资的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视章程而定);

12、银行授信情况明细(包括授信总额度,已使用额度,已使用品种,期限,利率等),其他负债情况(发债、信托贷款等的期限、利率等)以及或有负债情况;

13、 特殊行业企业需提供生产经营许可证、企业资质等级证书(适用时);

14、 税务部门年检合格的税务登记证明和近二年税务部门纳税证明资料复印件。

担保单位(回购企业)的基本资料:

同融资人。

投放项目资料:

1、 项目建议书及批准材料;

2、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准文件;

3、自筹资金或其他建设资金生产资金筹措方案及落实资金来源的证明材料;

4、项目概况和前期准备工作完成等情况报告;

5、其他文件(如有):政府采购服务协议或委托代建协议,纳入财政预算证明、人大决议。


福建省福能兴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业务联系人:陈帆,联系电话:15606920858。



来源:省财政厅社保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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