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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福州市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异议项目鉴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8-08-29 15:31:50    文字:【】【】【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高新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激励和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做好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贯彻落实工作,根据《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和《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福建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异议项目鉴定的指导性意见》(闽科政[2018]15号),经与市税务机关协商,我局定于近期开展本年度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异议项目鉴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适用企业


本市申报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的居民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二、鉴定项目范围


税务机关对企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研发项目有异议的、需要科技部门出具鉴定意见的项目。

对企业承担的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以及以前年度已鉴定的跨年度研发项目,不再需要进行鉴定。企业承担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也可向税务机关报备说明。上述立项通知书、鉴定通知书应留存备查。企业若发现上述无须鉴定的项目在税务机关开具的通知书中,应及时联系税务机关和当地科技部门予以取消。 


三、研发项目鉴定部门


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市科技情报研究所配合相关具体工作。


四、研发项目鉴定内容


项目是否属于《财政部 科技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的研究开发活动。


五、工作程序和时间


1、税务机关转请鉴定的项目应是对财税〔2015〕119号文规定的企业研发活动难以辨析、确实需要通过专家鉴定的异议项目。对于申报材料不全等形式审查不通过的,应由税务机关通知企业补全后认真甄别,不能直接列入异议项目。转请鉴定文书应当列明异议理由,未列明异议理由或理由说明不清楚的,科技部门可不予受理。


2、9月12日前,对有异议的研发项目(含以前年度备案享受优惠的项目),各县(市)区、高新区税务局向企业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附件1),并向所在县(市、区)科技部门出具《关于转请对研究开发项目进行鉴定的函》(附件2)。


3、企业根据《税务事项通知书》,准备相应材料,于9月26日前,将研发项目鉴定所需资料一式三份报送至纳税归属地的县(市、区)或高新区科技部门。逾期未报送的,视为放弃异议鉴定。


4、县(市)区、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收到企业申报的鉴定材料后,严格核对本级税务机关出具的《关于转请对研究开发项目进行鉴定的函》(须有税务机关发文函号)、《税务事项通知书》以及企业申报的鉴定材料,核实上述三类材料中相应研发项目的名称完全一致,并对鉴定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核。10月12日前,县(市、区)、高新区科技部门将《关于转请对研究开发项目进行鉴定的函》(附件2)、项目鉴定资料及2018年福州市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异议项目申请鉴定确认汇总表(附件3)报送市行政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窗口于10月19日前受理完毕。

 

鉴定材料送市行政中心时间安排:

 

    

5、市科技局组织相关领域的产业、技术、管理等专家进行会议鉴定,鉴定专家组从市科技局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每个项目至少由3位以上专家参与论证。市科技局在收齐鉴定材料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鉴定,并将结果反馈县(市)区、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再由县(市)区、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反馈县(市)区、高新区税务局。


6、主管税务机关收到鉴定意见书后,在5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告知鉴定结果。


六、对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复核程序:


1.税务部门对设区市科技部门的鉴定结果有异议的,由设区市税务部门归集并呈报省级税务部门,再由省级税务部门转请省级科技部门出具复核意见。


2.省级科技部门组织专家对鉴定结果进行复核,其复核结论为最终鉴定意见。


七、企业提交的研发项目鉴定资料:


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

2.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3.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

4.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

5.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附件4);

6.税务事项通知书(附件1);

7.其他资料,如研究成果报告、知识产权证书或申报文件、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检测报告、研发支出辅助帐等。

以上书面材料一式三份,按项目顺序装订并提供目录(材料按项目分装,不使用塑料夹条装订,不另加封面)。

企业应保证提供的研发活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承担相应责任。


八、联系方式

鼓楼区科技局        何洸毅        87532539

台江区科技局        陈    蓥        83579297

仓山区科技局        林    山        88030702

晋安区发改科技局   王  亮        83954963

马尾区科技局        周    琳        83684270

长乐区科技文体局   李  威        28933141

高新区科技局        游炜臻         38265850

福清市科技局        游传福         86006849

闽侯县科技文体局   林祥油       22982358

连江县科技文体局   孙世锋       22128978

闽清县科技文体局   张  泳         22339528

罗源县科技文体局   王增术       26821592

永泰县科技文体局   林  栋         24832225

市科技情报研究所   林秉钦       83960826

市科技局社发处     丁可锋       83338680

 

附件:(阅读原文下载)

1.税务事项通知书

2. XX税务局关于转请对研究开发项目进行鉴定的函

3.2018年福州市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异议项目申请鉴定确认汇总表(**县/区、高新区)

4.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8月24日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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