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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民航局新公示946名“限飞”严重失信人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8-08-15 12:44:36    文字:【】【】【

近日,民航局举行8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公示了7月新增的946名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的严重失信人。记者注意到,在此次公示名单中,有17人因在航空器内使用明火、吸烟、违规使用电子设备,不听劝阻被纳入其中。


在发布会上,民航局综合司副司长顾晓红指出,此次公示的946名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的严重失信人共包含以下七类情况:


随身携带或托运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危险品、违禁品和管制物品的,以及在随身携带或托运行李中故意藏匿国家规定以外属于民航禁止、限制运输物品的665人。


使用伪造、变造或冒用他人乘机身份证件、乘机凭证的220人。


妨碍或煽动他人妨碍机组、安检、值机等民航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实施或威胁实施人身攻击的31人。


在航空器内使用明火、吸烟、违规使用电子设备,不听劝阻的17人。


堵塞、强占、冲击值机柜台、安检通道、登机口(通道)的5人。


强占座位、行李架,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故意损坏、盗窃、擅自开启航空器或航空设施设备等扰乱客舱秩序的5人。


强行登占、拦截航空器,强行闯入或冲击航空器驾驶舱、跑道和机坪的3人。


据介绍,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其依据为国家发改委、民航局等八个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 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该意见于今年3月2日发布,自5月1日起施行。


根据该意见,旅客在机场或航空器内编造、故意传播涉及民航空防安全虚假恐怖信息;使用伪造、变造或冒用他人乘机身份证件、乘机凭证;堵塞、强占、冲击值机柜台、安检通道、登机口(通道);随身携带或托运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危险品、违禁品和管制物品等九种行为,并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将被采取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的措施,限制期限为一年。

(来源:《中国信用》杂志记者 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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