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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工作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8-08-13 09:11:47    文字:【】【】【

各设区市经信委(经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厦门大学管理学院:

 

  为深入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提升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2018-2019年度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18〕216号)精神,我委将联合厦门大学开展2018-2019年度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以下简称领军人才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计划

一)培训对象:面向我省成长性好、创新能力强、在区域或行业中处于龙头骨干地位的中小企业的经营管理者,以及发展潜力大的初创小微企业的经营管理者,经组织选拔、推荐学员,报工信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开展领军人才培训。

 

(二)培训人数:计划推荐选拔并培训学员50名,招满为止。

 

(三)培训方式:采取集中培训与学习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实际应用相结合等多种方式进行,围绕中小企业经营管理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着力提升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的专业化能力和水平。

 

(四)教学安排:学制1年(必修共24天,共计192学时),核心课程每月集中2天面授(周六、周日)

 

(五)开学时间:2018年11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授课地点: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或移动课堂

 

(七)研修费用:共计49800元/人(包括学费、教材费、教务费和其他资料费等),其中由工信部补贴10000元/人,福建省经信委补贴8000元/人,学员自筹费用为31800元/人。食宿交通和班费等自理,学校可协助安排食宿。

 

(八)培训成果:对按规定完成学业的参训学员,由工信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统一颁发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结业证书,由厦门大学颁发继续教育结业证书,并纳入全国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库。

二、工作安排

(一)学员选拔采取厦门大学自主选拔和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经信部门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经信部门可根据本通知和《工信部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厦门大学—福建班(2018-2019年度)招生简章》(附件1),组织符合培训对象要求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填报《领军人才学员入学申请表》(附件2),于9月1日前汇总报送我委(中小企业处)和厦门大学(管理学院EDP中心)。

 

(二)厦门大学管理学院要做好学员自主选拔推荐工作,并将全部报名学员名单报送我委确认后,再报送工信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审核。经工信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最终审核确定的学员,由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按照工信部、我委确定的培训计划组织培训。

 

(三)请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经信部门填报《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经信部门领军人才培训工作负责人及联络员名单》(附件3),于8月15日前报送我委(中小企业处)。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厦门大学管理学院:

联系人:李老师 0592-2185136 13606066510

颜老师 0592-2181089 13696981207

邮 箱:lichenlei@xmu.edu.cn

2.省经信委中小企业处:

联系人:陈丽香 0591-87552275

  真:0591-87833147

  箱:zxqyc@fjetc.gov.cn

附件:

1.工信部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厦门大学—福建班(2018-2019年度)招生简章

2.领军人才学员入学申请表

3.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经信部门领军人才培训工作负责人及联络员名单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8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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